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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何?当真要翻?”我不无惊愕道。“况且被管理人员逮住的话,怕是罪名不小吧?”
“你何时竟婆婆妈妈到如女人一般?”她轻蔑地看我一眼,“从前一直十分欣赏你来着。”
“年少轻狂而已。”我说,“年轻时候做过一些荒唐事,无形中伤害到了许多人,将来怕是一辈子也无法获得谅解了吧。”
“每个人,身上都有着他与众不同的一些东西,而这些事物也必然有他所存在的价值。譬如一个动作,一个微笑,哪怕在他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,可自已却时刻感觉到刻骨铭心。这种东西跟随了自已那么些年,与自已共同生活,突然丢掉,岂不可惜?”
“可那毕竟是不够成熟所制造出来的产物呀。”
“只要未曾关系到他人的利益冲突,便是值得存在的。反之,就如带女孩子去车站旅馆开房之类的。”
“不至于罢。”我有些不自在。“那也是各自都有需求而已,何来利益冲突?”
“反正不喜欢便是。”她咂了咂嘴,确是十分厌烦一般。
夜有些许沉静,夏日的微风袭来,竟感觉到了丝丝凉意。夏虫躲在角落中不断低声鸣唱,它们或许就在不远处,也许就在围墙另一面的墙根下也不一定。不知为何我的内心却突然开始有些担心——陌生的环境经常能让我手足无措,甚至产生恐慌的情绪。
我突然想起了那年夏天我在成都打工时的某些场景。当时我做的是一份销售二手房的工作,就在二环路东四段的附近。我记得那附近立着一块黑色的巨大的房地产广告牌,上面有并不符合实物的楼盘图片。创意确是无可挑剔,最吸引我的便是那段广告词:“贰拾肆城,成都今夜为谁停留。”
提及成都这座适合如我这般慢性子之人生活的城市,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对她有过多么的依恋与不舍。纵使与所有大城市一般,它也拥有着许多华而不实,人们灯红酒绿的生活。即便如此,它所存在的地位也是之于其他任意城市都无法企及得到的。哪怕这种感觉时至今日也无法诠释出它的理由。譬如喜欢一株花草,你究竟无法用言语表达那种令你喜上眉梢的形状,让你心旷神怡的色彩,亦或是使你为之倾倒的味道。
乃至今日,我依然存留着当年生活在成都时的些许梦境。街道,路口,红绿灯,过往行人,小区,楼道,街边昏黄的路灯。那些事物很多时候似乎离我很近,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他们,可往往就在触及到的一刹那,突然会有一个如空旷中跳出来一般的声音说道,“你还记得我吗?你不会已经把我忘了吧。”我猛然会从睡梦中惊醒,额头满是汗水。
无法清楚的记得却又不能彻底的遗忘的事物,便如得了短暂失忆症的人一般,整日徘徊在期待与失落之间。
而成都,你也许早已将我彻底遗忘了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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